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方式进行。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做好复试录取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对复试组织及管理工作进行巡视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
3.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专业不同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复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将统一标准。复试内容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我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见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材料模板)(发送至邮箱xiaoyaliu@xmut.edu.cn):
备注:考生如因故无法提供以上材料,请手写1份证明,说明不能提供的材料名称、原因、补交时间等,经我院批准同意后先行参加复试,材料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补交审核。
四、招生计划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见下表。学校将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对招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信息。

五、复试分数线
1.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原则上按13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调剂志愿原则上按15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调剂计划较少时可能申请适度提高差额复试比例(不超过200%)。上线或调剂报名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如遇小数点则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六、复试方式、时间、内容、成绩和要求
(一)复试方式
考生线上复试。我校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招考生复试时须出示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学院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核验。线上复试具体过程请参见厦门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说明(https://zs.xmut.edu.cn/info/1057/2401.htm)。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3月30日组织线上面试。复试时间及地点见下表

2.调剂志愿考生。4月8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届时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安排详见学院调剂复试公告。
(三)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以下三方面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①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②考生对本领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及表现。
(2)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主要包括:①英语听力测试;②英语口语测试;③专业英语测试等方面。
(3)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伦理等方面情况;②所学专业以外的辅修专业、培训考证、参加科研、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过程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复试考核形式。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考生进入线上考场后随机抽题进行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信息详见我校招生网。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考核三方面内容的比例分别是: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
2.考生总成绩(百分制)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初试成绩均含政策性加分。
(五)复试要求
考生须在复试前配合联络员老师熟悉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系统调试准备;考生须关注学校招生网,按照“考生须知”的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与学院的联系。
七、调剂
我院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调剂复试工作,具体以我院后续调剂复试公告为准。
1.初试成绩应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2.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调剂志愿考生的复试考核内容、形式和标准与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一致。
4.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限内,我院各专业缺额情况将会及时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里公布,按国家文件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校会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中正式开始受理调剂申请。若考生在复试后拒绝接收拟录取通知,(同一招生年度)再次申请复试我校同一专业/研究方向,我校有权拒绝复试/录取。
5.我院接收调剂考生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并以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信息为准,未经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八、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含加分)较高者;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2.复试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环境工程和水利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考生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并确认后,我校不予取消待录取状态。
5.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我校在当年招生复试结束后,通知体检报告单提交时间。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均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招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公示七日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7.我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体检结果及调档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违规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取消(拟)录取资格:
1.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2.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考生(全日制)。
6.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7.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9.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科目的考题信息。
违规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复议
1.信息公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2.申诉复议。为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申诉(考生需在复试即过公示24小时内提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在收到申诉后48小时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组织再次复试,复试结果报校研招办复核。复议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实施。
十一、附则
本细则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91520;0592-6291138
咨询QQ群:1001201760
厦门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