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17日至5月24日,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学院党委深刻认识到,落实巡察整改不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对学院党委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现实检验,是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校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学院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压实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学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传达学习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求,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逐条剖析,制定了详实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形成6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构建了“党委统揽、班子分工、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深化理论学习,凝聚整改思想共识
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为抓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通过深入学习,引导全院上下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全院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过程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建立定期汇报的整改推进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核查进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分管领域督导整改,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坚持开门整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整改措施精准有力、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形成了整改合力,推动了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
1.关于“学深悟透践行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宣传部
(1)坚持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党委会43次,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教职工理论学习12次。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进行学习交流研讨会。组织师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024年2月28日、5月15日、10月9日分别邀请校领导、马院教授来院作专题辅导报告。
(2)学院不断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课程思政质量评价指标“五个度”要求全面修订教学大纲,将课程思政覆盖到所有课程中。《环境微生物学》获批2023年度省级思政示范课。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拓展实践育人空间,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创业项目和科研项目。2021级研究生袁雨瑾和赵瑞发表3篇SCI一区TOP论文,2022级研究生张新纪和2023级研究生魏凡一在Nature子刊、大气环境领域著名学术期刊npj Climate and Atmospheric Science上发表了学术论文。组建“厦门实践”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荣获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河小禹”专项优秀团队(全省仅十个)。
(4)充分发挥学院的专业优势,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引领教师争做服务地方环保的先锋队和排头兵。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成绩突出,学习强国、人民网等媒体报道。学院服务地方环保事业事迹刊发《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
(5)强化系部理论学习,院领导一一对接各系,指导系部建设。2024年袁雅琴书记参加了系部会议11次,傅海燕院长参加了系部会议11次,龙绛雪副院长参加系部会议12次,代智能副院长参加1次(因12月份才提任)。
2.关于“学习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宣传部
加强对相关制度的认真学习,党委会通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学校党建三个责任清单等,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学院党委中心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做到次次有领学、有发言、有讨论,做到学思悟践,2024年全年学习14次。
3.关于“未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观念培育重视不够,毕业生考研帮扶举措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学工处
(1)学院于2024年9月29日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系主任、研究生培养办主任、班主任和辅导员等。
(2)在2024级新生入学教育中融入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2024年9月中旬水务工程系、环境工程系和环境生态工程系系主任分别对专业进行介绍,并分享历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同时结合专业导论课程,由辅导员担任职业规划内容主讲人,使新生对未来就业形势有一个深入认识,提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为将来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3)开展“加油动力,创造未来”推进就业工作系列活动8场。2024年3月27日召开导师与研究生就业座谈会;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5届毕业生就业动员暨2024届就业推进会;2024年12月19日邀请校友纳路(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钟林发回到母校,为毕业生开展题为《新能源锂电池环保机会及个人工作选择分享》的就业指导讲座;2024年12月20日导师进社区开展就业、学风研讨会;2025年2月18日和26日,环境生态工程系和环境工程系分别召开2025届毕业生就业动员会等。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3%以上,考研(博)录取25人,境外留学3人。
(4)2024年6月5日组织6名2024届毕业生为2025届学生分享备考经验、复试技巧,班主任依托产学研资源,暑期组织本科生进行模拟研究生考试和就业面试1场,分类分级精准辅导考研、考公学生,做好就业调研与跟踪。在综合楼,学院为考研学生设立考研教室和固定座位,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5)截至2025年4月,学院领导带队持续访企拓岗,走访厦门一类国企和厦门500强企业,共走访企业39家。
4.关于“高水平科研成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科研处
(1)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学院初步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组建与遴选科研团队的方案(试行)》。
(2)学院分别于2024年12月6日和2025年1月8日举办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辅导评议会,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薛喜枚研究员、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汪冰冰教授、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罗肇河研究员和学院李青松研究员应邀对项目申报提供面对面辅导与评议,提高了老师们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认识,对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学院于2025年1月10日邀请学院严滨教授分享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申报经验和心得,梳理了科技成果奖申报的重点和难点,为学院相关团队后续的申报工作做好铺垫。
5.关于“科研团队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科研处
学院调研了校内外相关学院团队组建情况,先后3次组织骨干教师讨论团队建设制度,经过院务委员会讨论,初步制定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组建与遴选科研团队的方案(试行)》。组建了以傅海燕教授和朱木兰教授为负责人的2个科研团队,后续将在此基础上探索团队建设经验,推进团队建设。
6.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人事处
(1)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学院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1月邀请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薛喜枚研究员、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汪冰冰教授和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罗肇河研究员对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进行辅导评议。
(2)学院于2025年2月27日邀请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山东建筑大学资源与环境创新研究院院长陈飞勇院士一行莅临指导,从学科建设、科研方向、交流合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学院青年教师成长指点方向。
(3)2025年2月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罗肇河研究员(福建省A类高层次人才、福建省“杰青”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首席科学家)入职学院,将为学院人才建设注入新活力。
7.关于“对本科教育教学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教务处
截至2025年2月,傅海燕院长和袁雅琴书记参加3个专业的教研室会议各11次,龙绛雪副院长参加12次,代智能副院长参加1次(因12月份才提任)。通过深入教研室会议交流,学院班子对各专业的建设情况和具体举措、特点等有了更准确地了解,也进一步明确了老师们的需求。学院也将结合各专业建设情况,在人才引进、学风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等内涵建设上给予更多的指导和支持,以促进各专业均衡发展。
8.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宣传部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问题,化解2起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学院领导,修改错误表述,并将修改后的情况及时报宣传部审核,学院网站栏目内容现已更新到最新内容。全年审批“一会一报”20余次。院网新闻和微信公众号推文90余篇,校网30余篇。
9.关于“学院教材选用计划未提请党政联席会集体审议,以公告代替公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教务处
自2025年1月开始,采取先由各系收集汇总,再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最后按公示文件要求发公示文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上级部门。已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教材选用计划的审核,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校纪委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11月19日党委会专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研究2次。2024年全年班子成员围绕廉洁自律、党纪国法、岗位廉政风险等方面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1次。对照学院自查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洁教育,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利用宣传栏编选中华传统廉洁故事和警言名句,建设廉政文化。2024年11月5日组织教工学习《高校系统违纪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接受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并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回头看”问题清单。配合学校做好校内巡察工作,针对省委巡视和校内巡察问题,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2)各系部、团委、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学院团委、辅导员队伍、研究生导师队伍等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了排查,填写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3份,学院领导、学院行政人员、科研项目负责人等6人共填写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6份,11月中旬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并进行了指导。通过此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效增强了全体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使其对岗位廉政风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筑牢了思想防线。尤其是科研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和党建经费使用方面,相关人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为学院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
11.关于“制度的制订过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党政办
(1)党委会专题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会上党委书记逐字逐句领读规则每项条款,结合过往在会议过程中有开会研究但并未形成会议记录等的实际案例展开深入剖析,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对于保障学院科学决策、规范运行的关键意义,并按照要求对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2024年制定学院制度一项,2024年5月7日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
(2)针对“有近一半制度未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问题,学院党委对于制度均有集体研究,但并未及时记录和行文。针对此种情况,学院党委加强了会议记录撰写规范和行文要求,2024年党委共发文25份,并于12月底开展了全院行政人员、辅导员等业务能力培训大会,提高组织员、办公室人员、辅导员等工作业务能力。
12.关于“对师德师风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人事处、宣传部
(1)2024年党委会专题研究师德师风2次,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改进措施。抓实师德师风建设,从铸师魂、倡师德、练内功、树形象上下功夫。带头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及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2024年9月12日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召开师德第一课学习会学习教育家精神。2024年11月5日组织新进教职工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组织研究生导师集中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组织教工学习《高校系统违纪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梳理和研判师德师风风险隐患,召开师德舆情信息分析会,及时掌握问题线索,排查问题隐患。根据学院绩效管理规定,将师德师风表现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重要环节。
(2)2024年审批“一会一报”20余次,对于教师线上会议、线下会议均能做到提前把关提前审核。
13.关于“学院领导学习领会学校文件不细致,模范作用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校纪委
(1)党委会加强“第一议题”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上级文件、学校文件的学习,2024年3月党委会传达“学校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4月党委会传达“省委巡视立行立改工作办法”“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精神”和学习“学校党建三个工作责任清单”,5月党委会学习《普通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指南(试行)》,9月党委会传达“关于省委巡视一组巡视反馈意见等情况的通报”“2024下半年学校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11月党委会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2)通过党委中心组加深对理论和学校文件精神的学习研讨,加强对纪律规矩意识的理解,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提高落实效果。
14.关于“工作效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1)严格按照学院的统筹安排和要求制定采购工作计划,2025年学院采购工作计划主要有实验教学耗材采购项目和实验楼污水处理站维护运行项目(采购活动已于2024年10月启动,已付50%款项,剩余计划2025年10月前付清)。如学院2025年实验教学耗材采购项目,于2024年11月5日实验中心征集各门实验课程的耗材需求;2024年12月16日实验中心进行项目论证,确定最终采购计划,来确保该项采购工作的时效性。
(2)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充分论证和合理合规的条件下,加快采购项目的进度实施,保证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如学院2025年实验教学耗材采购项目,在确定采购计划后,2024年12月18日学院发出询价函,并于2025年1月3日收到3家报价;2025年1月8日询价结果上报学院采购工作小组和党政联席会;2025年1月12发起采购合同会签,签订合同。2025年2月-2025年3月到货验收,2025年4月份支付采购费用。
15.关于“阳光棚(环境生态工程系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1)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采购经办人、学院相关老师、实验中心根据学院的需求多次对阳光棚的水电、构造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实地考察,根据需求主要补充大功率设备需要的三相电,并按照学校工程类项目采购流程向后勤提交申请。电路于2024年6月施工完工。
(2)2024年9月,学院委托专业环保检测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阳光棚外部的6个井盖位置的可燃气体(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均显示达标。
(3)2024年9月,阳光棚正式投入使用。学院征集老师阳光实验棚的具体使用需求,并对各老师提交的申请进行安全性评估,目前该实验棚主要用于植物的光照培养等。
16.关于“未严格执行科研大仪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学院组织教师代表和实验中心共同探讨了科研大仪设备有偿使用管理规定,并在全院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10月,修订出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共享设备的申请流程、计费标准等关键环节。同时,与资设处沟通对已安装刷卡机的设备进行调试。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科研大仪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2025年1-4月,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物发酵系统装置使用机时分别为58小时、69小时、和63小时。
17.关于“未执行科研大仪设备有偿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1)2022年12月-2023年5月,学院通过多次线下会议和线上通知征集拟上线设备的定价意向和定价依据;2023年10月,学院邀请大仪工作人员进行平台管理系统的培训;2022年12月-2024年5月期间,经多次与学院教师沟通,考虑到老师科研经费不充裕,最终确定院内收费只以水电计费方式收费,2024年6月学校认为院内收费只以水电计费方式收费不合理,要求整改。2024年7月-2024年11月,学院在院会上多次传达学校大仪共享的整改精神,与材料学院和光电学院交流收费模式,并与资设处多次沟通收费方案。根据闽西南平台、厦门大学等平台收集到的收费依据以及设备的实际运行维护成本等确认新的收费标准,修订出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并向资产处报备。
(2)经与蓝海天公司多次沟通和协商,2025年3月已按文件要求将应上线的29台设备全部上线管理,由于部分仪器刷卡机和电源箱未调试和安装好,截至2025年4月,大仪开放共享平台上学院大仪共享收费共计4324.25元。
18.关于“个别实验设备外置未经过审批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针对深海浮游采样器,学院于2024年12月9日对该科研人员进行了谈话和政策教育,该科研人员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学校政策执行设备外置手续,并对设备外借原因和在外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2025年1月7日,实验中心和该科研人员对设备进行了测试,设备使用功能完好,目前该设备存放在精工园8-105实验室。
关于科研设备外置程序,学院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全院大会对全院教职工进行了相关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详细解读了科研设备外置操作的事先审批流程,并要求严格落实外置资产审批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如学院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委员换届、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及负责人选拔任用、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等均未经过党委会研究审议或前置审核把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组织部
(1)党委会专题学习《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会上党委书记逐字逐句领读规则每项条款,结合过往在会议过程中有开会研究但并未形成会议记录等的实际案例展开深入剖析,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对于保障学院科学决策、规范运行的关键意义,并按照要求对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2)2024年10月研究生党支部进行了支委换届,11月教工两个支部进行了支委换届,换届选举均按照流程提前请示,党委研究,流程规范,程序完整。2024年学院内设机构调整主要有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院务委员会等,均经过党委会讨论研究。2024年12月,党委会专题研究新进教师招聘工作。
20.关于“制度修订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党政办
2024年5月21日学院党政领导开专题会认真学习最新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并梳理了学院相关重点工作的决策程序。针对学院具体情况,修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规定要求。
21.关于“未有效落实书记、院长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主持党政联席会相关议题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党政办
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规定,根据每次党政联席会的具体议题内容及分工,会议内容涉及书记分管工作的应由书记主持会议,会议内容涉及院长分管工作的应由院长主持会议。如涉及贯彻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等会议议题由书记主持。学院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等重要事项相关会议议题由院长主持。
22.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党政办
加强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以上相关人员培训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培训场次,培训内容涉及材料撰写、会议记录规范等事务工作,提升会议记录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会议记录质量,2024年12月已开展一次行政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时落实会议记录检查制度,院领导每月检查1次会议记录,提出相关问题并及时整改,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记录客观、及时整理,确保会议记录质量。
23.关于“未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党政办、组织部
通过对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学习后,明确学院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中,主要负责人不对议题事先定调,不做引导性发言,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后,最后陈述自己的意见。党政联席会上充分讨论各项议题,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从2024年5月份开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已进行了整改,实行了末尾表态记录。
24.关于“跟进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组织部
(1)2024年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校下发的三个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结合日常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全年开展支部书记例会6次。
(2)开展全院行政人员、辅导员等业务能力培训大会,提高组织员、办公室人员、辅导员等工作业务能力。对于文件起草、总结撰写等行政人员、辅导员、教学人员等相互之间要紧密配合,提供详实数据,为形成高质量的公文、总结等提供基础。
25.关于“党建成果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组织部
(1)落实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并制定了相关措施。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1名教授系主任担任支部书记。推动“双培养”工作,1名教师党员成为教研管理骨干。优化党支部设置,将学生支部建在辅导员所带学生年级上,推动党团班一体化。2名教师党员获校第三届党员名师先锋岗。选树2名教师党员作为党员好故事典型,其中1名党员获校“七一”表彰,优秀事迹在校网报道,在学校“师者本色一我的从教故事”征文中获一等奖。学院所有支部均申报了支部立项共4项,其中教工第二党支部获得校级样板支部。培育过程中,引导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党建活动形式,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教育”“校企合作+课堂教学”“党建引领+科研转化”等方式,形成了一定的创建成效。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指导检查评估,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但仍存在材料凝练不足、视野不够开阔等问题,后续将针对性改进,持续深化样板支部建设。
(2)打造“厦门实践”绿色先锋党建品牌。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丰富活动载体,开展党史故事我来讲、环保知识大家说、“一站式”社区建设座谈会、“河小禹”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支部立项,与厦门水务集团等多家企业开展党建共建,开展党建共建金秋助农收割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党建与业务交流平台。组建的“厦门实践”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荣获2024年福建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河小禹”专项优秀团队(全省仅十个)。
26.关于“对党支部的指导督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组织部
(1)2024年10月研究生党支部进行了支委换届,11月教工两个支部进行了支委换届,换届选举均按照流程提前请示,党委研究,流程规范,程序完整。2024年10月27日,研究生党支部酝酿提出了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党委于27日进行审议研究,并于10月31日审议了研究生支部支委换届选举结果及分工;2024年11月6日教工第一党支部和教工第二党支部分别酝酿提出了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党委于6日进行了审议研究,并于11月19日审议了教工两个支部支委换届选举结果及分工。
(2)制定了支部换届相关会议记录要求,按照会议记录模板严格进行撰写。2024年12月对各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支部换届会议记录撰写较为规范,程序较为完整。
27.关于“未认真落实党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组织部
2024年9月28日党委会专题研究代管党费使用,用于购买《论教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做好代管党费合理使用及规划。学院规范党费收支使用情况公示,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进行了党费收支使用情况公示。
28.关于“对青年教职工的政治培养和吸纳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主管职能部门:组织部
(1)加强与青年教职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一年来共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0次。通过谈话关心教职工发展、提醒廉政风险、指导科研教学等,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学院工作的全面发展。1名骨干教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将于2025年3月份推荐参评入党积极分子。
(2)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邀请党外教工到厦门市图书馆集美新馆、集美灌口古樾山庄、雷公山农场开展支部研学活动,邀请党外教职工进社区开展就业、学风研讨会,组织党外教职工积极参与和厦门水务集团等多家企业开展党建共建,参加金秋助农收割志愿服务党建共建活动等。同时有效拓展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好教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学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对青年教职工的政治培养和吸纳力度不够”的问题
措施:2024年,一名骨干教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25年3月推荐参评入党积极分子,预计2026年可发展入党。后续学院将持续做好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工作,通过与青年教师谈话、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项竞赛、活动等,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素养。(完成时限:2026年5月,长期坚持)
2.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措施:根据教师的专业领域、技能水平和发展潜力,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同时学院将加强与其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通过合作项目,为人才提供实践机会和应用场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人才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积极拓展新的人才引进渠道。与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通过联合培养、学术交流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关于“高水平科研成果不足”的问题
措施: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绩效分配,建立健全科研激励制度,提高科研成果奖励标准,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重要科研奖励、实现重大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学院党委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非一时之功,需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下一步,学院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固化为制度;对未完成的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推动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院中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向校党委和全院师生交出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6291139;电子邮箱2015000080@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