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院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二级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正、民主集中;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以工作需要为先;提倡校内轮岗交流,激发工作活力。
二、总体思路
通过委任、提任等方式进行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依据届满考核结果,不涉及提任的,直接进行任命。涉及提任和空缺岗位的,采用提拨任职的方式进行。
三、岗位设置及任职资格
科级岗位设置办公室主任(正科);党务秘书(副科)、团委副书记(副科)各1人。
任职的科级干部应具备《厦门理工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此外,专职管理干部应当逐级提拔,专业技术人员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须转岗竞聘,并满足聘任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且仍在岗,或聘任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条件。
四、选拔任用程序
1.对现任的科级干部进行届满考核,考核届满考核对象在2013-2015年度任期内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
请现任科级干部填写附件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2015年科级干部届满考核表,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2点前发至学院党委邮箱:hgdzz@xmut.edu.cn。2016年5月11日下午14:30在学院会议室进行科级干部届满考核民主测评。
2.对提拔任职的岗位接受报名:请有意报名的老师填写附件2报名表,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12点前发至学院党委邮箱:hgdzz@xmut.edu.cn。
3.成立专项考察工作组,负责开展民主推荐的情况记录分析、填写工作纪实表以及干部考察材料等相关工作。
4.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5. 谈话推荐,届满测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1)2016年5月11日下午14:30进行会议推荐;
(2)2016年5月12日-13日进行谈话推荐;
6. 召开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届满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上报校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
7. 组织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2)主要缺点和不足;(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8. 召开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方案。
9. 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7天。
10.选任及公示情况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并按照相应程序审批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聘任。
附件1
附件2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